115學年度國中雙語增能學分班【第一階段】
新竹縣政府教育局委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
115學年度公立國民中學現職教師雙語增能培育學分班實施計畫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公立國民中小學雙語生活化校園計畫。
二、辦理單位:
(一)委辦單位:新竹縣政府教育局
(二)承辦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三)開課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進修推廣學院
(四)協辦單位:新竹縣英語教育資源中心
三、開設班別:國中1班次
四、學分數:6學分(108小時)及9小時公開說觀議課及回流課程
開設課程及學分數:課程分為三階段實施,包括正式課程6學分,每學分上課18小時,共計108小時;課程結束後,另安排課程實踐進行公開說觀議課及課程反思則完成回流學習與成果分享,共9小時(詳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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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階段 |
課程名稱 |
學分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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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階段(正式課程) |
雙語教育的課程設計與教學、評量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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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專業成長與學校雙語環境建置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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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語授課策略與課室英語之應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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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階段(課程實踐) |
公開說觀議課 |
3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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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階段(課程反思) |
回流學習與雙語教案及教學實踐成果發表與分享 |
6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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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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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開班特色:
(一)為有效運用資源、增加雙語教師的師資人力。
(二)國中專班藉由沃土模式之雙語教學相關理論與實務之應用,增進各領域現職教師以雙語融入學科教學之技巧及能力。
六、招生對象:新竹縣公立國民中學現職教師且具備合格教師證書,如有達到 CEFR架構之B1 級(含)以上之正式教師優先錄取。
七、錄取順序:倘報名人數超過預計招生名額,將依下列資格順序錄取:
(一)偏遠地區及非山非市學校之教師。
(二)參與本縣辦理之雙語教學相關計畫學校之教師。
(三)其他學校。
八、招生人數:招收1班次,每班30人。
九、招生報名方式
(一)凡經正式函文公告錄取者,請於 115年10月30日(星期五)前線上填寫表單並上傳相關文件,核章報名表正本郵寄至本縣英語教育資源中心(勝利國中)。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智慧一路101號,信封外請註明「雙語學分班報名」。
(二)報名所需資料如下:請將清楚正確之資料掃描後上傳電子檔。
1. 已核章報名表(附件1)。
2. 所任國民中學教育階段之合格教師證書。
3. 如有CEFR B1等級或以上之英語能力分級測驗(聽、說、讀、寫)之證明。
(三)報名連結:https://forms.gle/7B8GyfYaKLB3xeLP8
(四)錄取公告及報到:經正式函文錄取名單至各校,並公告於英語教育資源中心網頁最新消息,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臺師大進修推廣部將於開課前兩週寄發錄取及報到須知至電子郵件信箱,請留意收件。臺師大進修推廣部將於開課前兩週寄發錄取及報到須知至電子郵件信箱,請留意收件。
十、開課資訊
(一)開班起訖日:於116年3月起至116年12月,部分課程將依進修教師任教學科領域分組授課,詳細課表於開課前提供,上課日期依實際授課情況彈性調整。課程表暫擬如附件2。
(二)上課地點:新竹縣立勝利國民中學(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智慧一路101號)。
(三)上課時間:第一階段:116年3月~6月,週二,09:00~16:00;第二階段:116年9月~12月安排公開說觀議課;第三階段:116年12月前完成回流學習與雙語教案及教學實踐成果發表與分享,上課日期依實際授課情況彈性調整。
(四)學分費:由新竹縣政府教育局全額補助。
(五)課程及學分數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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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 |
學分數/ 授課方式 |
課程主題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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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語教育的課程設計與教學、評量 |
3學分 (實體課程/ 54小時) |
1.雙語教學計劃設計邏輯與思維 2.教學設計理念、核心素養與學習重點 3.學生準備度與單元學習目標 4.雙語使用規劃 5.雙語學科教學之評量與規準 6.雙語學習活動與教學流程 7.雙語課程教學實例分析 |
出席不得低於45小時,且通過課程設計評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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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專業成長與學校雙語環境建置 |
2學分 (線上課程/ 36 小時) |
1.雙語教育理念與實務 2.雙語教師社群與教學實務 3.雙語單元課程社群共備實務 4.教學影片與教案研討 5.學校雙語環境建置實務研討 |
出席不得低於30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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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語授課策略與課室英語之應用 |
1學分 (實體課程/ 18 小時) |
1.課室英語與指導語 2.雙語授課策略 3.雙語授課實務演練 4.教案設計與發表及教學演示 |
出席不得低於15小時,且通過教學評量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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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說觀議課 |
0學分 (每位學員至少3小時) |
1.每位學員皆須擇一單元撰寫教案(詳案)並實施公開說觀議課。 2.每位學員之公開說觀議課皆安排1-2位學者專家、種子教師或校長進行議課,提供學員回饋與建議 |
1.每位學員皆須完成至少1場。 2.依公開說觀議課之科目加註雙語教學次專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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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流學習與雙語教案及教學實踐成果發表與分享 |
6小時 |
1.雙語教案與教具試教展演。 2.教學實踐成果分享與發表。 3.雙語教學實踐問題研討與精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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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授課師資:依學科領域安排授課師資,名單暫擬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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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現職 |
最高學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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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力億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課程與教學研究所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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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子斌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學系教授 |
倫敦大學教育學院博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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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ith M. Graham(柯琦)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師資培育學院副教授 |
美國德州農工大學博士 |
十二、相關規定
(一) 出席時數規定:依課程出席時數規範,且通過教學評量項目。
(二) 教師證書加註雙語教學次專長條件:
1.國民中學教師:
(1)具備CEFR B2等級或以上之英語能力分級測驗(聽、說、讀、寫)通過證明者,修畢課程後,依本學分班第二階段「公開說觀議課」之科目,得申請於該科教師證書上加註雙語教學次專長。
(2)未具備CEFR B2等級之英語能力分級測驗(聽、說、讀、寫)通過證明者,於修畢課程後僅由開班師資培育之大學核發學分證明書,需於5年內(121年1月31日前)取得CEFR B2等級或以上之英語能力分級測驗(聽、說、讀、寫)通過證明,依本學分班第二階段「公開說觀議課」之科目,始得申請於該科教師證書上加註雙語教學次專長。
2.英語能力之認定:有關具備CEFR B1等級或以上之英語能力,相關標準參照本校自行訂定符合前開英語相關考試檢定參照表辦理,並以從寬從優原則審認,如自訂標準較以往提高者,以有利於學員之標準認定;前開訊息將於招生簡章公告,並於相關開課訊息中說明。
(三) 其他
1. 所繳報名資料如有偽造或不實者,除取消進修資格外並自負法律責任。
2. 學員經錄取後,不得辦理保留入學資格、休學或轉學。
3. 本校保留課程調整之權利。
4. 其他未盡事宜依教育部及本校相關規定或決議辦理。
5. 業務承辦人聯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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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師大 |
電話 |
電子郵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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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美呂 |
02-77495812 |
e71006@ntnu.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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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英資中心 |
電話 |
電子郵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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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郁茹 |
03-6561113#575 |
hs11674@sljh.hcc.edu.tw |
十三、預期效益:提升教師英語融入各領域教學的專業能力,進而培養成為雙語教育專業人才,建立雙語教學人力資源。
十四、其他:
(一)修畢發給6學分證書,各科缺課時數達出缺席規定(參照十一、相關規定第(一)項)不發給學分證書。
(二)進修教師需依規定報名,錄取後完成報到手續上課,非錄取名單內人員不得逕自前往旁聽、補課。
(三)相關訊息公告於臺灣師範大學進修推廣學院首頁網址:http://www.sce.ntnu.edu.tw/。
(四)經正式函文錄取並完成報到程序者,即視同承諾全程參與本學分班三階段課程(包含:第一階段正式課程、第二階段課程實踐,及第三階段課程反思)。
(五)如欲放棄公費錄取資格,須依循校內行政流程完成核章,並繳回相關證件及用書,始完成資格放棄手續。凡上課時數已超過總時數三分之一,不得辦理資格放棄。
(六)本規定如有未盡事宜,由新竹縣政府教育局統一解釋並保有最終決定之權利。
